昨天看了一則有關彰化縣溪州焚化爐的新聞。
主要是在說,彰化縣溪州焚化爐燒的垃圾含太多塑膠,比例接近3成,導致焚化爐排放的氯化物濃度偏高。因為塑膠袋、便當盒、飲料杯等薄塑膠雖有回收標誌,但是回收價格太低沒有回收商願意收,「即使清潔隊員分類回收,最後還是成為一般廢棄物進入焚化爐」。而上了塑膠薄膜的紙餐具(便當盒、紙餐盤)、飲料杯等紙容器回收商也不愛(之前報導說台灣只有一家業者有能力真的處理這種上了薄膜的紙製品)。
我在意的點是,環保局居然說,若垃圾車在進焚化廠前,發現載運太多塑膠類等回收垃圾,會直接退車、記點作為懲罰。(回收商就不收,分類出來能去哪裡?沒有地方去的結果是堆置或是棄置,不是嗎?)
所以這則新聞告訴我們,政府花了這麼多經費和人力在做垃圾強制分類和資源回收宣導,大部分民眾也全力配合將資源回收,結果資源垃圾還是沒有辦法確實的回收再利用。而環保單位明明知道回收體系失靈,就是沒有回收商要收,不趕快輔導成立回收廠或補助業者處理回收物,卻只想到要懲罰清潔隊或垃圾清運業者?
目前106年的資源回收率顯示,各縣市執行機關的回收率都達40%以上,不過回收回來的資源垃圾,有多少真的被再利用了?聽到環保局受訪的回應內容,看來似乎真的有很大比例的資源垃圾沒有進入到再利用體系。
是的,回收率只管回收,不管再利用。最後,我實在不想這麼說,是不是資源回收考核辦法沒有規範到要去追蹤再利用情形或是再利用率,公務人員就不積極地找尋解決方案?
【資料來源】
- 聯合新聞網
狂燒塑膠 溪州焚化爐多「氯」易短命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312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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