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9日 星期六

【法令相關】衛生掩埋場須每日覆土的規定及違反罰則

因為工作的關係,常會行經台61線上的鳳鼻隧道。最近南下時,突然發現新豐垃圾掩埋場有一處堆的好高的「垃圾堆」,非常整齊,視覺上有點像城牆(當下我實在很想繞去海岸路上拍照)。心裡直覺,管理單位沒有覆土、壓實就算了,在攘往熙來的台61線鳳鼻隧道旁,居然不加掩飾地將「違法事證」擺在民眾眼前,不知道是心臟太顆,還是管理單位的傲慢。一般衛生掩埋場,須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106.11.03)」第30條規定,每日進行覆土並壓實,如果沒有做到,主管機關可以依「廢棄物清理法(106.06.14)」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請管理單位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就可按日連續處罰

不知道新竹縣環保局或是環保署稽查大隊有沒有開過罰單或請管理單位限期改善?若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主管機關有何立場要求私人的掩埋場依法確實每日覆土。

不知道是不是沒有經費買土來執行覆土作業?或是機具都壞了?新竹縣沒有焚化爐,所以在廢棄物處理預算上編列可能有困難,不過這也不成為不依法執行每日覆土、壓實的理由。(從航照圖來看,真的可以看到蠻大面積的未覆土區域,而且這航照圖拍攝的時間不是當天我經過的時間,而是更早之前的時間,所以未覆土的情形應該是持續都有)

【資料來源】

  • 新豐掩埋場航照圖(底圖來源:GOOGLE MAP)。
  •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106.11.03)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106.11.03)」第30條規定,衛生掩埋之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依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一般廢棄物掩埋場營運管理 計畫辦理。
  2. 每日工作結束時,應覆蓋厚度十五公分以上之砂土或同等效果之封層劑,覆蓋後並予以壓實。壓實後,平坦面坡度為百分之一以上,斜面坡度為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五,並應隨時修補因龜裂或掩埋物沈陷造成 之窪地。
  3. 每季定期檢測上下游之地下水監測井水質,如重金屬項目超過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值者,應速採取適當之補救措施。
  4. 終止使用時,應覆蓋厚度五十公分以上之砂質、泥質黏土、皂土或具 相同阻水功能之地工材料組合等阻水材料,覆蓋砂石者,並予以壓實 。壓實後,平坦面坡度為百分之一以上,斜面坡度為百分之三十以下 ,並應綠化植被。
  5. 執行機關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得將掩埋場妥適規劃分類、篩選作業,以利於進行再利用及後續土地利用方式。
  6.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 依附件一訂定前項第一款之一般廢棄物掩埋場營運管理計畫。 執行機關應訂定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覆土作業之時間,並記錄掩埋作業 過程,其紀錄應妥善保存至掩埋場封閉後三年。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之覆土能以其他有效方法替代者,執行機關得報經 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

  • 廢棄物清理法(106.06.14)

「廢棄物清理法(106.06.14)」第5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1. 不依第十一條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清除一般廢棄物。
  2. 違反第十二條之規定。
  3. 為第二十七條各款行為之一。

0 意見:

張貼留言

觀迎留言。